叢書名:21世紀中國民族問題叢書
內容簡介:本書通過對西南一個少數社群近代某一歷史側面的考察,探討了晚近“革命”背景下中國人群分類的軌跡。明朝以降至19世紀中葉,作為群體的穆斯林多不為正史所提及。云南地方志有關人群的分類中,穆斯林多被“視同漢人”。然而,19世紀中葉,隨著一系列沖突事件的發(fā)生,這一群體被重新發(fā)現,進而,在中國近代革命與民族主義的背景下,被“承認”為“想象的共同體”。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1
一 引子
1
二 問題緣起
3
三 社會學族群關系研究
5
四 回族研究的視角
19
五 本項研究的框架
29
第二章 地理、人群及其歷史
33
一 地理
33
二 人群
35
三 歷史
35
四 小結
59
第三章 自治的寺坊(Jamaat)
63
一 寺坊的邊界
64
二 寺坊的構建
65
三 寺坊之“寺”
69
四 穆斯林日常宗教生活
71
五 清真寺之花費與支出
72
六 作為學者與外來者的阿訇
76
七 經堂教育
84
八 作為本地鄉(xiāng)紳的管事
86
九 清真寺職能的延伸
92
十 小結與討論
94
第四章 商業(yè)、婚姻與宗教網絡
101
一 商業(yè)
101
二 婚姻
113
三 游學:流動的阿訇與哈里發(fā)
118
四 圣紀網絡
120
五 小結與討論
127
第五章 近代民族主義的舶來及其話語
131
一 本土的觀念
131
二 民族主義:概念與分類
139
三 近代中國的民族主義
148
第六章 回族回教辨:回族的界定及其相關論爭
159
一 從孫中山到蔣介石:民國政府視野下的民族主義
159
二 民國政府視野內的“回”:作為回教徒的漢人
171
三 論爭:漢人回教說、回教民族說、回回民族說
174
四 中國共產黨:作為“民族”的“回族”
182
第七章 民族構建:族裔化與政治化的傾向
195
一 “回”的歷史
195
二 近代民族主義背景下的民族構建
199
參考文獻
204
后 記
230
作者簡介:馬雪峰,北京大學社會學博士,云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副教授。
序
馬 戎
中國當前面臨的“民族問題”,具有中國從一個傳統(tǒng)的“天下帝國”向現代“民族國家”轉型過程中必須面對“民族認同”意識調整的必然性,也具有中國今天所處的國際社會發(fā)展時代的特殊性。
在鴉片戰(zhàn)爭之前中國三千年的歷史中,在中國社會精英集團和一般民眾的認同意識中并沒有“民族”(nation, nationality)這個概念。在“中華帝國”的體系中,有位于中央平原以農耕經濟為基礎并代表中華文明的“華夏”群體,也有位于邊疆地區(qū)擁有自己文化特征和社會組織傳統(tǒng)的“四夷”。在傳統(tǒng)中華文化的“族群觀”中,有四點值得關注:一是以東亞大陸“中原地區(qū)”為世界文化、政治、人口核心區(qū)域的“天下觀”;二是在給“天下”各族群分類時,以中原文化為核心標準的“夷夏之辨”;三是“文化大一統(tǒng)”觀念以及以華夏文化去“教化”“四夷”的“有教無類”的思想和策略,那些吸收和繼承中原教化傳統(tǒng)的“蠻夷”甚至可以被接受為中原地區(qū)新皇朝的統(tǒng)治者(天子);四是把位于遠方的、具有自己獨特文化宗教傳統(tǒng)的文明古國區(qū)別于中原地區(qū)周邊的那些文化較不發(fā)達的“蠻夷之邦”,而以比較平等和尊敬的態(tài)度對待之。這是鴉片戰(zhàn)爭前中國的“族群格局”。
西歐在近代出現了工業(yè)化和政治啟蒙運動,發(fā)展出新興的“民族主義”運動,并提出以“民族國家”取代歐洲中世紀發(fā)展出來的世襲封建傳統(tǒng)政體,并在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侵略的過程中把“民族”的概念帶到了亞洲和其他地區(qū)。在直接感知到歐洲國家的政體形式、“民族主義”理念之后,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國家的大清朝不得不屈辱地放下“天朝”身段,把自己被動地納入“民族國家”的緊身衣中,中國的知識集團們也不得不開始討論“中華民族”的建構路徑。如何定義“民族”?在中國境內哪些群體是“民族”?當時最具代表意義的爭論,發(fā)生在堅持以“文化”區(qū)分“華夷”、努力把所有清朝屬民都認作“中華民族”成員的“君主立憲派”和提倡只有中原“漢人”才是“中華民族”、主張“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激進革命黨人之間。而一心想要瓜分中國的各國列強,則積極宣揚中國存在“漢民族”“滿洲民族”“蒙古民族”“藏民族”“回回民族”等,極力鼓吹和支持這些“民族”的民族主義思潮和“自決權”。帝國主義所鼓吹的這種“民族話語”和分化策略,陰魂不散,一直延續(xù)到今天,成為中國一些地區(qū)民族主義分裂活動的“理論基礎”。如何認識中國的“民族”問題,如何定義中國的“民族”?是否存在一個統(tǒng)一的“中華民族”?民國初年的“漢滿蒙回藏”以及目前政府認定的56個民族具有什么樣的政治性質?從一百多年前的鴉片戰(zhàn)爭直至今日,似乎這一討論仍未結束。
中國自實行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后,外部勢力及意識形態(tài)再度成為影響中國國內政治格局和社會運動的重要因素。蘇聯解體以及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使得一些長期壟斷國際政治和經濟霸權的國家把中國視為競爭“敵手”,中國國內的民族問題也隨之必然成為境外敵對勢力分化瓦解中國的重要領域。近十幾年里出現在我國西部地區(qū)的一些分裂活動和恐怖暴力事件與境外勢力的滲透和鼓勵是分不開的。這就是中國的民族問題在今天所處的國際社會發(fā)展時代的特殊性。
如何歷史地認識中國民族問題的由來,理清“民族”“族群”“種族”這些核心概念進入中國并被應用于中國各群體的歷史脈絡,可以幫助我們從基礎學理和歷史演變進程理解今天中國面對的民族問題。在中國政府認定的56個民族當中,各自的發(fā)展歷史、文化特點、居住模式與中央政權的歷史聯系都有所不同,彼此間既存在一定的共性,又具有各自的特性。選擇其中一個既具有一定共性又具有某些特性的群體作為具體的研究對象,考察這個群體的歷史變遷以及它在政治和文化認同意識方面的基本特點和演變軌跡,通過解剖一個“麻雀”來幫助我們認識中國各民族的共性與特性,這是以實證研究為主要研究特色的社會學最常用的研究方法。
馬雪峰出版的這本著作《從教門到民族:西南邊地一個少數社群的民族史》,是在他的博士論文的基礎上修訂而成。他所調查和研究的對象是云南的回族群體。據2010年人口普查結果,中國回族的人口規(guī)模已經達到1059萬人,在今天是僅排在漢族和壯族之后的第三大民族。由于廣泛散居在全國各地并以各地漢語方言為母語,回族是不是一個“民族”,這個問題在近百年間曾有不少爭議。按照斯大林“民族”定義的四條標準,回族顯然不能被看做一個獨立的民族,因為它既沒有“共同地域”也沒有“共同語言”。民國初年的“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結構中的“回”,主要指的是新疆的“纏回”,即信仰伊斯蘭教的突厥族群,包括了后來“識別”出來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而在民國期間,對于部分人口集中聚居在寧、甘、青等省,其余人口散居全國各省的“回回”“回民”群體是否應當被看做一個獨立的“民族”,也曾經有過許多爭論。
例如范長江在他所著《中國的西北角》一書中,提出“關于‘回教’與‘回族’的問題,寧夏馬鴻逵及大多數的干部皆為回教徒,但是他認為回民是一種宗教,不是一個民族,認為和漢人皆是黃帝子孫,而信奉的宗教不同而已”。1938年《西京平報》社論則稱“回教同胞與漢人原來是同一祖先,同一種族,只是因為回教來自中亞,西北人民信奉者較多,自然形成為一個集團”。顧頡剛先生1939年在《益世報》上發(fā)表文章《中華民族是一個》,引述了馬鴻逵否認“回民族”的觀點:“寧夏主席馬鴻逵先生駁斥他們道:‘要是回教徒可以喚為回民族,那么中國信佛教的人為什么不叫做印度民族,信基督教的人為什么不叫做猶太民族呢?’”以上這些人大多傾向于把“回回”看做信仰伊斯蘭教的群體,不認為“回回”是一個獨立的“民族”。持另外一種觀點的劉春,則堅持認為“回回”或“回民”構成了一個獨立的“民族”,他在《回回民族問題》一書中指出“中國回回民族的來源主要是元時來中國的回回人,回回民族在發(fā)展的過程中還加入了大量漢人成分,此外還可能有回紇、回鶻人”。他批評那些否認“回回”是獨立“民族”的人是“大漢族主義”,在政治上是反動的?!按鬂h族主義者……對于回回民族,則根本沒有承認其應有的民族地位,抹殺了他是一個民族……大漢族主義者就是在那種不承認政策的巧妙掩護下,實施著對回族的民族壓迫?!薄痘鼗孛褡鍐栴}》代表了中國共產黨延安時期在民族問題上的觀點,所持的政治立場主要是批判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并號召各民族起來反對國民黨政權。
但是,除了這些社會上的政治精英們在討論“回回是否是一個民族”這個議題之外,在歷史發(fā)展的進程中,中國各地的傳統(tǒng)“回回”群體及其精英人物又是如何看待“中國”和“中華民族”的,在他們的政治認同和文化認同的體系中,“回回”這一身份居于一種什么樣的地位?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需要關注四部分人的態(tài)度,第一部分是主流社會(中央政府)或主流群體(漢族)精英人物的觀點,第二部分是當時主流群體(漢族)大多數民眾的認知,第三部分是少數群體(回族)精英人物的觀點和立場,第四部分是當時少數群體(回族)普通民眾的認知。精英人物所持的立場和觀點通常是從社會發(fā)展大勢和精英集團自身的利益來考量的,而大多數普通民眾則是從自身生存和發(fā)展的具體問題出發(fā)來認識問題的,與精英集團的考量通常存在差別。例如推動政治獨立可能將使某個群體的精英集團掌權,而這樣的運動很可能使本族民眾的切身利益受到損害??傊瑢τ谶@些問題的回答和各部分人群的認知立場,是不可能僅僅從政治斗爭和抽象理論中推導出來的。我們要想真正認識中國各地“回回”群體的認同狀況,可能還需要從基礎性的實地調查研究做起。在這個專題領域中,馬雪峰的這一研究可以說是一個有益的嘗試。
在我指導的學生當中,先后有好幾個人對中國“民族識別”的歷史過程感興趣,也曾開展過相關的口述史調查。如菅志翔的碩士論文選題即是保安族民族識別的口述史研究,她在學位論文基礎上于2006年正式出版了《族群歸屬的自我認同與社會定義:關于保安族的一項專題研究》。馬雪峰在2008年開展了關于白族“民族識別”的實地調查,他完成的《語言、差異政治與“民族”構建:“白族”與“白文”的近代歷史》一文,發(fā)表在《中國人類學評論》第19輯。祁進玉在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從事博士后研究時,他的研究專題是土族的“民族識別”口述史調查,在此基礎上完成的《歷史記憶與認同重構——20世紀50年代土族民族識別的口述史研究》一書將于近期出版。馬雪峰關于云南回族的認同意識演變過程的文獻研究與實地調查,也可以看做這個研究系列的一個組成部分。
為了能夠在理論層面探討云南回族的群體認同意識問題,這本書首先回顧了“民族意識”這一主題的緣起,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框架,隨后系統(tǒng)地介紹了云南回族人口在居住格局、社會組織、經濟活動、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特點,討論了清末云南“回亂”及其社會經濟原因。本書討論的重點,是近代“民族”話語進入中國后對中國境內各群體認同意識帶來的影響,以及在政府與社會精英中出現的應當以“回教”還是“回族”來定義“回回”這一群體所發(fā)生的爭論。全書結構清楚,重點突出,既有云南本地回族社會的大量實地具體材料,也有中外學者對于中國的“民族”以及“回族”問題的理論分析。作者對“族群”研究各類范式和其中邏輯關系進行了梳理,這本書也是我所讀到的關于西方學者對中國回族研究文獻的最系統(tǒng)的梳理。
在中外學者有關“民族”定義、內涵和具體“民族”構建進程的分析,通常是把“建構論”與“先天論(或原生論)”作為彼此完全對立的兩極來介紹。其實,兩者完全可以看做相互補充的兩方面因素。一個群體,在具有“民族”的自我意識并被周邊群體所接受為一個獨立“民族”的過程中,它的具體名稱(某某民族)、文化特點、人口和領土的邊界,必然會帶有人為建構的成分,特別是人口和領土邊界通常是由本群體憑借自身當時具有的政治、經濟、軍事實力,在與周邊群體的博弈、談判中加以確定的。它自身必然懷有對外擴張的意愿,但又不可避免地受到外部勢力的約束,領土邊界的最后確定,是戰(zhàn)爭與談判造成的具有一定偶然性的結果。從這個角度來看,“建構論”是有一定道理的。
即使最后的人口邊界(某群人是屬于這個“民族”還是屬于那個“民族”)和領土邊界(具體劃定在哪里)帶有博弈和談判結果的偶然性,但是這一切又不是完全偶然的,因為所涉及的這些小群體或土地,與要求獲得這些群體和土地的民族之間,通常存在一定的歷史淵源:或者本族在這些地區(qū)曾經實施過政治統(tǒng)治,或者其居民在語言或宗教上與本民族彼此相通,他們也具有加入本“民族”的愿望。換言之,在提出這些人口及領土要求時,多少會存在某種歷史遺留的、可供“建構”的基礎。在這里,所謂民族“先天論”或“原生論”,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本書舉出大量文獻,以證明“明朝以降至19世紀中葉,云南穆斯林多被‘視同漢人’,從中國傳統(tǒng)的‘教化’觀來看,這是一個已經被‘教化’了的群體?!?,地方情境中細微的區(qū)分畢竟存在,如某些飲食禁忌、生活禮儀的細微差別等,在一定的背景下,某些差別被放大和強調,從而成為族群區(qū)分的標準”。“云南穆斯林傳統(tǒng)地方社會,實際上是云南傳統(tǒng)社會的一部分,其結構某種程度上也是中國內地傳統(tǒng)社會特別是云南漢地社會的一種反映。”此外,如果本書在后面部分能夠增加在50年代“民族識別”工作時期,云南回民社區(qū)在被政府確認為“回族”時的具體行政過程,以及當地回民社區(qū)和寺坊領袖們對此事的反應的口述史研究材料的話,那么讀者對“回回”“回民”轉為“回族”這一轉型的(云南)“地方過程”,就會有更為深刻的理解。
作者在分析了清末?;庶h、革命黨的“族群”理解,以及國民黨和共產黨的“民族”認知后指出,“今日中國的民族格局,某種程度上是族群政治化的結果,某種程度上,也是民族族裔化的結果”。
在21世紀,中國乃至全世界都面臨不同類型的民族主義浪潮,中國不可能脫離國際社會的政治話語而形成自己獨立的“民族”話語,也不可能與境外的民族主義運動完全相互隔絕,我們需要以開放的態(tài)度來閱讀、理解世界各種民族主義理論和研究文獻,從而把中國的民族問題放到世界民族問題的大框架內來認識各國民族問題的共性,同時也需要腳踏實地對“民族”話語在近代進入我國后的演變過程進行回溯和總結,對當前中國各地民族關系的現實狀況開展實證性調查,從而總結出中國民族問題的特性。應當把馬雪峰的這一研究看做這一方向上所做出的具體努力,相信今后會有更多的年輕學者在這些領域中辛勤地耕耘,通過我們的研究成果不斷推動中華民族成員之間的相互認知,并在國際學術發(fā)展進程中對“民族”理論與民族實踐作出我們中國學者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