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書名:民族與社會
內(nèi)容簡介:作者通過在華北地區(qū)一個漢人宗族村落的田野調(diào)查和對該村落婦女日常生活的的體驗、學術(shù)思考,運用“娘家—婆家”這一分析框架,深入和細膩地描述了農(nóng)村婦女跌宕起伏的人生歷程。本書突出地強調(diào)了女性的視角、實踐的觀點和情感的線索,無論在生活細節(jié)的描述上,還是在理論層面的分析上,都充溢著人類學的智慧、創(chuàng)意和真知灼見。
目錄
導言 實踐與性別視角下的親屬關系………………………………………………………/1
兩個分家事例……………………………………………………………………………/1
為什么分家?……………………………………………………………………………/5
主流視角遮蔽了什么?…………………………………………………………………/12
新視角下的婦女親屬關系實踐…………………………………………………………/20
第一章 村莊生活:“為人”中的關系網(wǎng)絡………………………………………………/23
張村一日…………………………………………………………………………………/23
親屬結(jié)構(gòu):“自家”和“親戚”………………………………………………………/35
“為人”:鄉(xiāng)村生活中的人際交往……………………………………………………/43
第二章 閨女:婚姻預期下的娘家生活……………………………………………………/55
“為閨女”的生活………………………………………………………………………/55
家譜外的家庭成員………………………………………………………………………/65
說親和定親………………………………………………………………………………/72
第三章 從娘家人到婆家人的過渡…………………………………………………………/80
待嫁的日子………………………………………………………………………………/80
婚禮上的新娘……………………………………………………………………………/87
兩棲的初婚生活…………………………………………………………………………/100
第四章 小媳婦:生活家庭的建立…………………………………………………………/106
生育………………………………………………………………………………………/106
作為子輩訴求的分家……………………………………………………………………/110
作為兒媳婦訴求的分家…………………………………………………………………/116
新的生活家庭的建立……………………………………………………………………/123
第五章 老娘們:生活家庭的經(jīng)營…………………………………………………………/132
生活家庭的內(nèi)部關系……………………………………………………………………/133
誰在當家…………………………………………………………………………………/144
家庭的“為往”網(wǎng)絡……………………………………………………………………/153
第六章 老媽子:在變化中重新適應………………………………………………………/170
生活家庭的巔峰階段……………………………………………………………………/171
生活家庭的衰落…………………………………………………………………………/179
老年婦女的贍養(yǎng)…………………………………………………………………………/192
第七章 喪禮:交接完成與身份確認………………………………………………………/205
喪禮的基本過程及其意義………………………………………………………………/206
娘家權(quán)力的交接與延續(xù)…………………………………………………………………/209
婦女的身份確認…………………………………………………………………………/216
延伸的討論:女性的身份歸屬及其文化意象…………………………………………/222
討論女性的后臺影響力………………………………………………………………………/226
女性的生活空間與鄉(xiāng)村社會網(wǎng)絡………………………………………………………/226
隱蔽的情感權(quán)力…………………………………………………………………………/229
走向前臺的后臺權(quán)力……………………………………………………………………/234
參考文獻………………………………………………………………………………………/237
后 記…………………………………………………………………………………………/244
英文內(nèi)容簡介…………………………………………………………………………………/245
作者簡介:李霞,北京大學社會學系人類學博士,在商務印書館擔任副編審。
序
周 星
我非常高興地為這部專著寫序。
李霞博士通過在當代中國華北一個漢人宗族村落的田野調(diào)查,以及對該村落婦女日常生活的體驗和學術(shù)思考,運用“娘家—婆家”這一分析框架,深入和細膩地論述了農(nóng)村婦女跌宕起伏的人生歷程。本書突出地強調(diào)了女性的視角、實踐的觀點和情感的線索,無論是在生活細節(jié)的描述上,還是在理論層面的分析上,都充溢著人類學的智慧、創(chuàng)意和真知灼見。
我以為,這部人類學專著在以下幾個方面,具有重要的學術(shù)價值。
首先,作為一部“女性民族志”作品,本書對有關漢人社會的女性人類學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貢獻。眾所周知,有關中國漢人社會及文化的人類學研究,大都是由男性人類學者,主要以男性為調(diào)查和訪談對象,集中圍繞各種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組織(例如,宗族)等而展開。此類研究所產(chǎn)生的民族志作品自然反映了男性的視角,在它們所描述的對象社區(qū)的社會生活里,往往也是“理所當然”地忽視了婦女的存在或沒有給她們以應有的份額與位置,很難避免所謂的“男性意識偏見”。鑒于截至目前有關當代中國農(nóng)村婦女的有深度的人類學田野調(diào)查報告依然非常稀少,李霞這部具備了規(guī)范的田野工作之科學基礎的“女性民族志”作品,也就尤其值得我們珍視。
女性人類學者在她們的田野工作中經(jīng)??赡苡捎诓煌囊暯呛腕w驗而有與“主流”的男性人類學者不同的課題意識、調(diào)查心得、生活感受和田野發(fā)現(xiàn)。例如,美國人類學者瑪格瑞·沃爾夫根據(jù)她在臺灣的田野調(diào)查,把婦女視為能動的個體來考察,正確地指出了漢族婦女是在父系宗族制度的框架之下致力于經(jīng)營自己的小家庭;漢人已婚婦女和“她的家庭”,乃是基于安全感和情感需要而建立起來的“子宮家庭”(或譯“女人家庭”)。另一位美國人類學者朱愛嵐,非常關注已婚女性和娘家之間的關系,她對“娘家”的論述,較多地是從正式制度與具體實踐之間的所謂“慣習”的層面去分析,指出婦女自身在她和娘家的關系中具有積極的能動性。日本人類學者植野弘子對漢人社會里的姻親關系的重要性有著深刻的理解,她批評以往的宗族研究和姻親研究,均是以“單向性”和男性中心為前提;基于對臺灣南部漢人姻親關系的實地調(diào)查,她指出在娘家(所謂“生家”)與婆家(所謂“婚家”)的關系中,其實還包括了女婿和岳父的關系、甥舅關系、“母舅”的作用、娘家作為“后頭厝”的意義等?,F(xiàn)在,讀者眼前這部由中國人類學者撰寫的女性民族志,其中對漢人鄉(xiāng)土社會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對農(nóng)村婦女喜怒哀樂的人生有許多獨到的觀察和描述。在我看來,李霞的著述不僅在上述女性人類學者之漢人社會研究的脈絡或其“延長線”上取得了更具綜合性的進展與收獲,它還極大地豐富了我們此前對于漢人鄉(xiāng)村社會的認知,可以說在相當程度上也將有助于糾正以往人類學的漢人社區(qū)研究中所隱含著的男性中心偏差,照亮這些偏差所遮蔽的誤區(qū)。
其次,作者在她深入的田野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了“娘家—婆家”這一婦女親屬關系的基本結(jié)構(gòu),從而對有關漢人社會的親屬關系和親屬制度的研究做出了突破性的貢獻。在我看來,這一“發(fā)現(xiàn)”確實具有某種顛覆性,它對于截至目前的漢人社會之親屬關系和親屬制度的研究具有某種革命性的意義,并為我們提供了涉及婚姻、家庭、宗族、分家等在中國民眾的社會生活中頗具重要性的那些基本社會事實的許多全新的知識。
親屬關系和親屬制度研究始終是社會文化人類學最為基本的學術(shù)領域。有關漢人社會的親屬關系及親屬制度研究,長期以來雖然已有不少的積累,但無論是對漢人親屬稱謂體系的研究,還是對宗族組織這種父系繼嗣群或是對宗親關系的研究,甚至包括不少姻親關系研究,絕大多數(shù)研究中設定的“己身”(ego)均是已婚男性。研究者基本上均是從這一立場出發(fā),主要關注父系方面的親屬組織和已婚男性的親屬關系,他們往往不假思索地認為已婚婦女和她們的丈夫?qū)儆谕粋€親屬關系體系。中國人類學者馮漢驥曾經(jīng)指出:漢人社會的親屬關系網(wǎng)絡通常是宗親在觀念上比非宗親(外親)更為重要;和宗親相比較,姻親稱謂及其親屬關系也較為簡略、單純;與妻子到丈夫家需要適應的夫族親屬稱謂相比較,丈夫需要了解的妻族親屬稱謂則比較少。雖然在漢語的民間稱謂里有比較系統(tǒng)的“夫系親屬稱謂”和“妻系親屬稱謂”,夫婦雙方原則上應該分別對對方的親屬關系予以接納,但在漢人社會的男娶女嫁、婚后從夫居的婚姻制度和父系繼嗣的宗族制度之下,此種相互接納并不對等。在父系制度的安排下,婦女在整個社會的親屬稱謂體系和親屬制度中具有從屬性的身份地位。以英國人類學者弗里德曼為代表的“宗族范式”的漢人社會研究,重視對以男性為中心的父系世系群(宗族)及其作為社會組織的機制、功能、結(jié)構(gòu)及儀式的研究,很自然地認為婦女處于父系親屬關系的邊緣,其身份具有兩重性,而且最終也要被同化進父系親屬制度之內(nèi)。在上述兩類研究中,婦女均不可能成為主要的關注對象,至于婦女親屬關系的存在、婦女獨特的親屬關系網(wǎng)絡和親屬關系實踐等,往往不是被屏蔽,就是被視而不見,其中或明或暗地總是存在著某些對婦女的輕視?,F(xiàn)在,我們看到,李霞在她的著作中以全新的視野和思路,富有創(chuàng)新性地把女性人類學的性別研究視角引入漢人社會的親屬關系研究,顛覆性地把當事人或“己身”替換為女性來重新審視漢人社會的親屬關系及親屬制度,并因此有了新的發(fā)現(xiàn):以女性為中心的婦女親屬關系的存在以及婦女自身積極進取的親屬關系實踐。
李霞發(fā)現(xiàn)的婦女親屬關系,可以用“娘家—婆家”這一對范疇來概括,也就是說,已婚婦女所處的或她所建構(gòu)的婦女親屬關系,往往具有娘家、婆家并行并重的特點?!澳锛摇偶摇奔捌浔澈蟮膬深愑H屬關系范疇,主要是以已婚婦女的主位立場為依據(jù)的。她婚前完全生活在“娘家”的親屬關系(通常,也是一個父系親屬體系)體系之內(nèi)并享有親情,以結(jié)婚為轉(zhuǎn)折,她又必須逐漸適應另一個不同的亦即以丈夫為核心的“婆家”的父系親屬關系體系。于是,身為當事人的已婚婦女,其婦女親屬關系基本上就是以“娘家—婆家”為框架,左右逢源,進而拓展出使她自己得以經(jīng)營核心小家庭的生活空間。從婦女生活的立場看,她們體驗的親屬關系并不完全是父系的,其中她們和娘家的關系以及她們從娘家獲得的支持顯得尤為重要。李霞的研究表明,在漢人社會里,婦女潛心經(jīng)營的小家庭固然在某種意義上成為宗族、父系家族或其世系譜牒的一部分,同時也可以是在丈夫的祖先和子孫之間形成繼嗣連鎖(傳宗接代)的環(huán)節(jié)之一。就此而論,它正是父系宗族繼嗣和父系親屬關系得以再生產(chǎn)出來的機制。但在已婚婦女自身看來,她和丈夫一起經(jīng)營的小家庭卻不是宗族或大家族的簡單復制,而是有著完全不同的意義和屬性。
第三,李霞進一步通過在她的研究中引進“實踐”的視角,從而對中國漢人社會里婦女的親屬關系實踐及與之相關的親屬關系建構(gòu)活動做出了精彩的說明。漢人社會里婦女的親屬關系實踐是以女性自身為主體,以女性自身的人生為主軸,在其所有日常生活的層面上展開,并且是每時每刻都在進行著的。正如李霞指出的那樣,婦女親屬關系的實踐目標及其人生歷程,并不是以父系繼嗣意義的家族或家族集團(宗族)為指向,而是以她自己的小家庭為指向。根據(jù)李霞發(fā)現(xiàn)的“娘家—婆家”這一婦女親屬關系的結(jié)構(gòu)框架,我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婦女在制度性的父系親屬關系結(jié)構(gòu)里并非無所作為,而是在其日常生活的實踐中建構(gòu)出了她自身的婦女親屬關系。
較早時期的人類學,經(jīng)常忽視個人在文化或社群團體生活中也是具有能動性的,有意無意地總是把人們理解為只是單方面地被“社會化”、“文化化”,或只能遵從民俗、傳統(tǒng)慣例或剛性的制度而生活著。20世紀70~80年代以來的人類學發(fā)生了轉(zhuǎn)向,亦即在文化體系或社會結(jié)構(gòu)中的個人作為實踐者與行為者的重要性逐漸引起了關注。法國人類學者皮埃爾·布迪厄針對結(jié)構(gòu)主義人類學過于強調(diào)規(guī)則和結(jié)構(gòu)而多少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傾向,提出了“實踐”理論,從而為人類學開辟了新的發(fā)展方向。受此種全新的人類學取向的啟發(fā),李霞也是從實踐的視角出發(fā),將鄉(xiāng)村社區(qū)里的已婚婦女視為是她們自己日常生活中具有能動性的實踐者與行為者,視她們?yōu)閷嵺`著的個人,從而把以往總是被理解為鐵板一塊的父系親屬制度,重新解釋為其中實際上是在持續(xù)不斷地發(fā)生著各種各樣的實踐,尤其是婦女的親屬關系實踐。李霞的此項研究較好地說明了文化體系與個人、社會結(jié)構(gòu)與不斷從事著實踐活動的當事人之間的復雜關系。在她的描述中,親屬關系和親屬制度并不是一個鐵定、僵硬不變和自古而然的傳統(tǒng),而是由當事人在其中時常創(chuàng)新、反復不斷地進行著“解構(gòu)”與“建構(gòu)”之類實踐活動的體系。
已婚女性究竟是如何在“娘家—婆家”的關系結(jié)構(gòu)中構(gòu)筑起自己的核心家庭,經(jīng)營自己的親屬網(wǎng)絡、社會關系,乃至實現(xiàn)人生意義的?閱讀李霞博士的論述,就會對這些問題有豁然開竅的感觸。概括說來,已婚婦女在其旨在經(jīng)營核心小家庭的親屬關系實踐中經(jīng)??赡懿扇〉摹安呗浴?,就是借助娘家的“外勢”,在“娘家—婆家”之間游刃有余。此類實踐的目標,基本上是以“分家”和經(jīng)營核心小家庭為指向,逐漸脫離由公婆權(quán)威所代表的大家族。這樣,她很自然就會刻意地(往往也是一時地)抵制、躲避、淡化婆家亦即大家族的親屬關系,諸如通過分家盡力促使丈夫和他的“近門子”疏遠等;與此同時,婦女的親屬關系實踐還有更加進取的方面,亦即對娘家方面的關系積極地予以利用,極力把丈夫卷入和娘家的密切互動之中,或自行和“街坊”交往以搭建和維護自己的社交環(huán)境等。外來媳婦試圖在丈夫的家族或宗族之內(nèi)逐漸建構(gòu)以自己為核心的獨立小家庭,此類實踐活動構(gòu)成了中國農(nóng)村已婚婦女的人生目標。如此看來也就不難理解為何有不少人類學者曾經(jīng)指出,外來媳婦對于宗族或家族來說具有潛在的破壞性。李霞揭示了已婚婦女是如何在以男性為中心的父系親屬制度的體系內(nèi)部,以建構(gòu)核心小家庭為奮斗目標而實踐性地發(fā)展出了女性自己的親屬關系空間的??梢哉f,“分家”的機制主要就是來自媳婦的利益訴求和壓力,那種把婆媳矛盾或妯娌沖突只看做兄弟之間沖突的“媒介”,認為男人之間的沖突才更具實質(zhì)性的意見,似乎低估了婦女通過可控的沖突達致分家的主觀能動性。雖然分家有可能帶來某些后遺癥,但這些后遺癥隨后大都會隨著時間逐漸消弭。分家的成功并不意味著媳婦可以完全脫離丈夫家族的親屬關系,而是說她為自己建構(gòu)了一個空間,從而可以在其生活實踐中對丈夫家族的親屬關系根據(jù)各種具體的場景予以篩選、取舍、妥協(xié)和利用。事實上,婦女營建自身的親屬關系和她在日常生活中的社交實踐,并不絕對排斥丈夫家族及其“近門子”,通常她是會理性地將其也納入經(jīng)過自己選擇的親屬關系之內(nèi)。但婦女的生活實踐還有另一層面,亦即著意在“近門子”之外發(fā)展出一些具有個人人際關系之屬性的“街坊”??傊?,以自我為中心,“娘家—婆家”兩邊都認,才在現(xiàn)實生活里最為實惠。如此這般,婦女也就能夠比較容易地在那個看起來頗為嚴格的父系親屬制度的框架內(nèi),利用各種關系資源和策略,最終建構(gòu)起自己的親屬關系來。
中國鄉(xiāng)土社會里的人際關系包括親屬關系,從一開始就是因人而異的,已婚婦女的親屬關系實踐,也基本上是個人層面的努力。婦女個人的奮斗需要娘家做后盾,把丈夫發(fā)展為同盟,把子女置于自己的影響之下,在“娘家—婆家”的關系結(jié)構(gòu)中成功地搭建起令她自身感到愜意和舒展的婦女親屬關系。李霞通過對村婦們此種親屬關系及其實踐的細膩描述,說明了婦女具有和其丈夫不盡相同的家庭觀和親屬觀。丈夫可以擁有獨立的小家,卻不能完全脫離宗族的連帶關系,也不能完全擺脫對大家族的責任(宗族、家族的共同祭祀和贍養(yǎng)父母等);對于妻子而言,分家使得她“自己的家”從“老婆婆的家”獨立出來,她可以更加方便地通過走親戚、年節(jié)互訪、大事互助及經(jīng)濟協(xié)作等方式,依托娘家的支持來提高或鞏固自己在小家庭內(nèi)的主導地位。丈夫和妻子各自對親屬關系、對“家”人的理解并不完全重合,這意味著以男性為中心的親屬體系并不能夠完全為丈夫和妻子所共享,即便在形式(禮制和儀式)上有此可能,但在彼此的厚薄、親疏、遠近和用情的深淺等方面卻有著太多的差別。在李霞研究的這個同姓宗族(大家族)的村落社區(qū)里,人們把親屬關系明確地區(qū)分為“家族”(五服之內(nèi))和“親戚”(主要通過聯(lián)姻確立)。家族成員彼此總會有一些超越各家戶的較為正式的儀式(拜年磕頭、婚喪禮儀的互助等),親戚則主要靠“走動”來維系。在日常生活的實踐中,“走親戚”非常頻繁,其重要性絕不亞于社區(qū)和家族的那些儀式。家族儀式和頗有一些儒教意味的社區(qū)規(guī)范,主要涉及輩分(孝敬)、繼嗣、家族或宗族成員的親疏遠近(五服和差序格局)以及社會性別等,而日常生活的實際運行、“過日子”,更多的則是走親戚和“為”親戚,“走”和“為”都是非常具體的實踐活動。對丈夫而言,家族或社區(qū)的儀式及規(guī)范往往是家族重于親戚的,但對媳婦的實際生活而言則未必如此。媳婦根據(jù)需求建構(gòu)自己的關系網(wǎng)絡,也因此而另有一套遠近親疏的親屬關系序列。父系親屬制度的結(jié)構(gòu)依然有效,但婦女的生活實踐所指向的婦女親屬關系其實更具有現(xiàn)實性。由于婦女的積極實踐有可能導致產(chǎn)生一種比起父系偏重來稍微對等一些的親屬關系結(jié)構(gòu),因此,我們說她們并非父系制度的依附者,而是自身生活空間及親屬關系的建構(gòu)者。
第四,李霞的村落婦女研究,其對基于情感、以情感為導向和歸宿的女性親屬關系實踐——包括婦女對“子宮家庭”的追求、對娘家的眷戀等——的重視和描述,極大地豐富和深化了我們對中國農(nóng)村婦女生活狀態(tài)的理解,這一點也堪稱本書的重要特征和貢獻。
婦女的親屬關系實踐,并不單純地只是基于理性的判斷或功利性的利害而展開,它同時也是基于人類情感的頗為自然的需求。以往的親屬關系和親屬制度研究較多地專注于制度層面,而不大關注情感問題。事實上很多學術(shù)著述均有輕視人類情感的傾向,大多傾向于把當事人描述為一切行為都是基于理性、權(quán)利和義務等的“經(jīng)濟人”或“法權(quán)人”。李霞這部著作從時間的基軸考察了婦女親屬關系的感情層面,并對此有生動的概括。嫁娶婚和從夫居使得漢人社會的婦女一般都以結(jié)婚為契機而必須經(jīng)歷生活空間、身體、勞動以及集團歸屬的轉(zhuǎn)移或轉(zhuǎn)換。婦女經(jīng)營小家庭和建構(gòu)個人親屬關系的實踐活動,往往伴隨著女性人生歷程的不同階段而不斷地有所調(diào)整,她們總是盡力去維系、追求、發(fā)展和鞏固自己經(jīng)營的個人親屬關系網(wǎng)絡,并尤其重視和娘家的情感。情感是家庭和婦女親屬關系中最為重要的因素及動力之一,婦女也是家庭及親屬情感最主要的維系者。但婦女的人生及情感歸宿,通常難以避免地存在著一個由親近“娘家”逐漸轉(zhuǎn)向于認同“本宗”(夫家、婆家)的“移情”過程。在她的“子宮家庭”建立的初期,娘家親戚就是最天然的關系資源與情感依托;而“子為母之黨”,婦女經(jīng)常攜孩子回娘家(對于孩子而言,則是“外家”),并在相當程度上能夠影響子女一個較長時段的情感取向;不過,伴隨著子女的成長,他們自然會有情感的“轉(zhuǎn)向”,逐漸會對“本宗”和“外家”形成新的認知和認同,母親對子女的此類本宗情感終歸是必須予以承認的。與此同時,伴隨著子女的出生和成長,往往就是通過“從兒稱”的方式,她在夫家親屬體系,進而在宗社之內(nèi)和村鄰之間均可獲得穩(wěn)固的身份;當她因為兒子結(jié)婚而熬成為“婆婆”或因為閨女出嫁成為女兒牽掛的“娘家媽”時,已婚婦女自身的身份、認同和情感歸屬,就會逐漸而又明確地發(fā)生轉(zhuǎn)變。她的身份除了“婆婆”、“娘家媽”之外,還有“岳母”甚至“祖母”和“外婆”等,她的情感也會逐漸地“歸”宿于自己以前多少有所忌避的“婆家”。但此時,公婆多半已經(jīng)過世,她因為母親和祖母的身份而不會再有多少困擾。促使她逐漸淡化對“娘家”的情感和歸屬感以及緩慢地“移情”夫家本宗的原因,經(jīng)常還有來自“娘家”也必然發(fā)生的各種變化,諸如娘家父母的過世、娘家兄弟的結(jié)婚和分家、娘家兄弟媳婦的“他人化”態(tài)度等。但終其一生,婦女大都保持著有關娘家深厚的情感記憶。
婦女和娘家之間的情感紐帶,不僅表現(xiàn)為出嫁女子對娘家的眷顧,更有娘家對出嫁女子的牽掛。中國各地民俗里有很多涉及出嫁女兒“回娘家”的鄉(xiāng)土傳統(tǒng),諸如在婚禮過后的“回門”,春節(jié)大年初二的回娘家拜年,每逢年節(jié)歲時接出嫁女兒回娘家的習俗等,可知各地的鄉(xiāng)俗普遍地均有此類顧及女性情感的設計。女子出嫁前在娘家生活所培養(yǎng)的感情,自然會延續(xù)到婚后很多年。由于不能馬上適應婆家的生活,出嫁女兒往往需要時不時地回娘家休養(yǎng),或頻繁地在婆家和娘家之間來回走動,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可能形成雙棲輪住的生活方式。老北京舊時的農(nóng)歷“二月二”,各種民俗活動中有一項就是接出嫁的“姑奶奶”回娘家。民謠俗語云:“二月二,接寶貝兒,接不來,掉眼淚兒”,說的就是娘家親人對出嫁女子的牽掛。與在宗法禮制及儀式等層面多少被婆家有所束縛形成對照的是,鄉(xiāng)間民俗卻同時安排了讓已婚婦女回娘家的各種慣例,從而使出嫁女子的情感得以舒展,以幫助她們平衡或緩解來自婆家及父系親屬制度的壓抑。此外,像大年初二,攜丈夫、孩子給娘家父母拜年;清明節(jié),女兒給娘家祖先送紙祭祖;中秋節(jié),女兒給娘家送月餅等鄉(xiāng)土社會的走親戚和禮物饋贈活動,大部分都是發(fā)生在“兒女親家”之間。所有這些饋贈和相互走動,均深切體現(xiàn)了娘家和出嫁女兒之間的互相牽掛與惦念;而且,也正是為了使“兒女親家”之間的此類互動得以隨時進行及持久存續(xù),中國各地農(nóng)村的“通婚圈”基本上都以當日可以往返的距離為半徑,這可以說是鄉(xiāng)土地域社會得以成立的基礎之一。
最后,我覺得還有必要特別指出,“娘家—婆家”這一對范疇有著非常豐富的婦女親屬關系之實踐的內(nèi)涵,不應該被簡單地歸結(jié)為“男方”和“女方”或嫁女的一方(Wifegivers)和娶妻的一方(Wifetakers)。嚴格說來,它應該是在新娘子—小媳婦成為親屬關系中的當事人(ego)之后才得以成立。這一組在民眾日常生活中頗有涵蓋力的“民俗用語”,經(jīng)過本書這樣的“發(fā)現(xiàn)”和闡釋,完全有可能脫穎而出地成為能夠被用來說明或揭示中國民眾社會生活某些重要側(cè)面的學術(shù)性概念。中國南北各地民間有不少對“娘家”和“婆家”的方言稱謂,諸如西南官話里的“娘屋人”(成都)、“娘屋頭”(成都)、“娘屋里”(武漢),福建方言里的“娘老厝”(福建光澤)、“后頭厝”(臺灣南部),河南方言里的“婆子家”等。如果說這些都是作為“地方性知識”的民俗語匯,那么,李霞所提示的“娘家—婆家”這一對完全可以超越地域性的范疇,就應該和“人情”、“關系”、“面子”、“生熟”、“陰陽”等概念一樣,而能夠成為今后我們理解漢人社會時所不可或缺的關鍵性學術(shù)用語?!澳锛摇偶摇边@一對范疇,在幾乎所有中國婦女看來,均是理所當然和心領神會的;同時對于她們而言,這也是最普遍、最根本、最有概括性和最富有內(nèi)涵的婦女親屬關系的稱謂及分類。長期以來學術(shù)界對它熟視無睹的局面,只是在女性視角被李霞導入她的人類學田野研究之后才被突破,這確乎是非常發(fā)人深思的。
李霞對“娘家—婆家”的研究,或者說她通過運用“娘家—婆家”這一分析框架對婦女親屬關系及其實踐活動之人生意義的探討,乃是很重要的學術(shù)貢獻。在看似平淡瑣事描述的背后,李霞實際上成功地揭示了漢人社會生活里最具有常識性的一部分結(jié)構(gòu)與事實,并由此解釋了很多與之相關,雖然尋??梢妳s也不乏重要性的社會文化事象,例如,為什么在中國各地的民俗語匯中往往會有大量強調(diào)母方親屬(或外家)之重要性的熟語、謠諺?為何在中國各類民間口承文學中,經(jīng)常會表現(xiàn)出婆媳矛盾、姑嫂矛盾、分家糾紛之類的題材?等等。雖然中國現(xiàn)已延續(xù)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已導致城市里出現(xiàn)了大面積的獨生子女家庭,進而也使男性中心的娶嫁婚及從夫居的生活形態(tài)發(fā)生了一些變化,婦女感受到來自婆媳糾葛的壓力小多了,但即便如此,“娘家—婆家”的基本生活圖式依然沒有失效,獨生子女夫妻之所以年復一年地會有在“婆家”還是在“娘家”過年、吃團圓飯的困擾,似乎正好可以說明“娘家—婆家”的婦女親屬關系邏輯依然在發(fā)揮著作用。
我認識李霞,是在1998年12月于北京召開的中國民俗學會的一次學術(shù)會議上,后來,她以優(yōu)異成績考取了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攻讀社會人類學專業(yè)的博士課程。李霞的博士學位論文,從討論題目到確定研究思路,再到田野調(diào)查和具體的寫作,我都有機會和她經(jīng)常地討論、切磋,真可謂教學相長,這同時促使我也逐漸地開始思考一些和她的這一研究課題有關的學術(shù)問題。李霞對學術(shù)研究非常認真、嚴謹和執(zhí)著,她的博士論文在2002年6月1日答辯時獲得了人類學同行們的高度評價。自那以來,她把博士論文改了又改,一晃八年過去了。今天,這部專著終于得以出版,可謂十年磨一劍。我相信,這部讀來令人感到親切、溫暖而又聰慧的著作,一定會受到學術(shù)界及廣大讀者的認可和欣賞。
2009年7月3日
寫畢于愛知大學豐橋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