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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理研究需社會學化
宣朝慶
《中國社會科學報》2015年7月30日
2015-11-24

社會治理是當前社會學研究的熱門領域。剛剛結束的中國社會學年會59個分論壇中,有十幾個與此有關,單從這一點就能看出這方面研究的熱度。但是,在治理熱的背后,卻是治理研究概念體系的嚴重匱乏,這導致對治理的學理思考難以深入。因此有學者擔心,社會治理研究會像社會管理研究和社會建設研究一樣,很快走入低谷,成為應景之作。

 

  社會治理研究的社會學化,必須從現(xiàn)代社會構建的基本邏輯入手。現(xiàn)代社會是個體化的社會,個體因社會分工和階層利益結合在一起。為增強自身生存能力,保障自己的福利或利益,個體需參與社團。所以,現(xiàn)代社會構建的基本邏輯應是:個體—社團—公共領域—國家(公權力)。也就是說,個體應通過社團參與政治,構建公共領域,以確保個體基本權利得到保障。這就需要在已有社會學基本概念體系的基礎上,發(fā)展社會學想象力,促進學科交叉融匯,產生新的概念,填補鏈條的不足,整理出新的概念鏈條。

 

  社會治理研究的社會學化,還要注意加強實務操作的層面。公民的權利需求首先需要社會政策的發(fā)展,然后是社會行政的支持,最后才是社會工作層面的對接。但由于社會工作的快速發(fā)展和政府購買服務政策的實施,很多人喜歡從社會工作入手進行社會治理方面的嘗試,南方地區(qū)尤其如此。而事實上,首要的應是加強社會政策的研究,特別是細致的社會政策研究。比如,應調查一個困難學生需要什么樣的生活支持,一個月理幾次發(fā),喝幾杯牛奶,買多少本子,用這種細致的調查來支持社會政策的出臺。

 

  社會治理研究的社會學化,必須重視中國社會的治理傳統(tǒng)。一個國家的社會學應從本土社會中成長起來,社會治理的社會學化也應如此。中國傳統(tǒng)的社會治理是禮教傳統(tǒng)、道德治理、政府無為,輔之以法治,如此以構建起政府輔助基層社會的“協(xié)治”傳統(tǒng)?,F(xiàn)在我們的治理以政府為主導,社會團體、組織參與,與傳統(tǒng)社會治理方式存在較大差別。因此,在社會治理方面,應解放思想、發(fā)揮社會的自主性和創(chuàng)造性,做到民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F(xiàn)在南方很多農村出現(xiàn)了鄉(xiāng)賢理事會這種架構,與村委會相互監(jiān)督、相互制約,調動了群眾參與鄉(xiāng)村建設的積極性,有利于鄉(xiāng)村治理。鄉(xiāng)賢理事會其實類似于宋明時期的“鄉(xiāng)約”,但這種鄉(xiāng)治傳統(tǒng)的復現(xiàn),不是回歸,而是發(fā)展,是基層社會因應新的社會形勢和需要,從傳統(tǒng)中尋找經(jīng)驗和思路發(fā)展出來的新事物。

 

(作者單位:南開大學社會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