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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單位社會棚戶區(qū)改造及其居民利益保護的國家責任
趙定東
第五屆中國社會學博士后論壇
2010-11-01

  :后單位社會棚戶區(qū)改造及其居民利益保護的國家責任

  :趙定東

  :第五屆中國社會學博士后論壇

  :以棚戶區(qū)改造為主要表現形式的民生工程建設構筑了中國后單位社會國家責任的外在表現形式,構成了民生工程研究的“中國寓意”。棚戶區(qū)居民的社會地位底層化是后單位社會民眾利益尋求國家保護的社會基礎。單位社會中政府對社會空間的長期高度控制、民眾的單位倚賴心理長期浸淫和資源國家獨控等賦予國家提供保護責任。后單位社會國家保護動力、能力、合力和激勵功能表現為以政府的公共權威和高強的社會資源動員及支配能力完成國家保護的意志以完善社會整合機制。

關鍵字:地位底層化  后單位社會  國家保護  遼寧棚戶區(qū)

  后單位社會棚戶區(qū)改造及其居民利益保護的國家責任